一、什么是保全?保全的法律依据
财产保全,是指在提起诉讼前或诉讼过程中,为防止当事人一方转移、隐匿、变卖财产,使将来生效的判决难以执行或不能执行,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被申请人的相关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限制处分的强制措施。
围绕诉讼,保全分为诉前保全和诉中保全,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的措施,法院审查会很严格,且必须提供担保。诉中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之后、判决生效之前,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造成其他损失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申请或者法院依职权,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财产保全的范围应与请求金额相当,法院在此审核较为严格。保全需要提供担保并缴纳申请费,最多不超过5000元。保全成功后可以采取的强制措施主要为查封、扣押、冻结等。冻结被执行人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1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2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3年。被申请人若认为财产保全错误,可申请复议一次。若证实错误申请保全,造成被申请人财产损失,应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二、同时保全的法律思考
保全第三者的法律依据在于不当得利返还。丈夫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该行为侵犯了夫妻共同财产权,且违背公序良俗,通常被认定为无效法律行为。第三者基于无效行为取得的财产,没有合法依据,构成不当得利。冻结已被转移的财产,防止第三者将其挥霍、转移,是确保该笔款项能够被成功追回的关键。
保全丈夫的法律依据在于侵害夫妻共同财产。保全丈夫往往不是为了追回已转走的钱,而是防止其将名下其他财产,如房产、车辆、存款、股权等进行二次转移或隐匿,导致后续判决对其“少分或不分财产”的惩罚性条款无法执行。
三、律师建议
证据是申请财产保全和赢得诉讼的基石。若要申请保全应准备与配偶的结婚证、身份证复印件,尽可能获取第三者的姓名、身份证号、住址等信息。财产转移核心证据、证明不正当关系的证据不可少。此外就是财产线索证据,这是法院能否成功实施保全的关键。
律师建议审慎选择保全方式。诉前保全适用于情况万分紧急,不立即保全财产可能使其瞬间被转移的情形。申请门槛高,必须提供全额担保,且需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内提起诉讼,否则保全将被解除。
诉中保全其实是更常见、更稳妥的选择。在提起诉讼的同时或之后,向审理案件的法院提交保全申请。法院在诉讼过程中对“紧迫性”的审查相对更易通过。建议向法官阐明,保全配偶财产是为防止其二次转移资产,并为最终的赔偿提供保障。
法院将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当于请求保全数额的担保。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现金担保、房产车辆担保或者是担保公司保函。保函目前是最常用的方式,向担保公司支付一定费用,由其出具保函,无需占用大量自有资金。需要注意的是,财产保全是一把“双刃剑”。如果最终判决败诉,保全申请有误,可能存在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损失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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