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父母出资买房离婚怎么分割房产
父母出资买房离婚时房产分割情况较为复杂,需区分不同情形:
若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根据相关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若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一般会被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通常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若双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离婚时,按照按份共有进行分割。
若父母出资买房是借款性质,有相关借条等证据证明的,该借款应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由双方共同偿还。离婚分割房产时,需先偿还借款后再对剩余房产价值进行分割。
二、离婚财产车辆如何分割怎样举证
离婚时车辆的分割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若车辆为夫妻共同财产,通常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分割。
关于举证,首先要证明车辆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可提供购车合同、付款凭证等,如银行转账记录、购车发票等,以证明购车资金来源。若一方主张车辆是其个人财产,需举证证明是其婚前购买或婚后由其个人财产购买,如婚前购车合同、个人银行账户支付购车款记录等。
若车辆登记在一方名下,另一方主张有出资,要提供出资的相关证据,如转账给支付购车款一方的记录、共同还款记录等。
对于车辆的使用情况、折旧程度等,也可作为分割时的参考因素,相关证据如车辆使用频率记录、维修保养记录等也可作为举证内容,辅助证明车辆在婚姻期间的实际状况,以便更合理地确定车辆分割方式。总之,围绕车辆的购买、出资、归属等方面收集相关证据,有助于在离婚财产分割中争取有利结果。
三、离婚一方故意不出庭应如何处理
离婚案件中一方故意不出庭,可按以下方式处理:
若被告故意不出庭,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缺席判决。法院会依据现有证据,审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等情况,作出公正裁决。
若原告故意不出庭,按撤诉处理。这意味着原告放弃此次诉讼请求,若之后再起诉,需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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