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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出轨调查;婚内出轨的法律问题及案例解析

上海市出轨调查;婚内出轨的法律问题及案例解析

夫妻共同财产的定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相关司法解释,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所获得的特定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以及生产、经营、投资收益等。这些财产在法律上被视为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并享有平等的处理权。

共同财产的归属

在一般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应视为双方共同共有,而非一人一半。除非有特别约定,如实行夫妻分别财产制(即“AA制”),否则任何一方都不享有单独处分权。这意味着,任何一方都无权擅自将共同财产的一半赠与他人。

共同财产的处理权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双方在处理共同财产时,应协商一致。这意味着任何重大决策都需要双方的共同同意。然而,为了满足家庭日常生活的需要,夫妻一方有权独立作出某些决策,这些决策对另一方同样具有法律效力,这就是所谓的“夫妻日常家事代理权”。

一方过度挥霍共同财产的应对措施

如果一方在未经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过度挥霍共同财产,另一方有权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这可能包括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返还被挥霍的财产或进行其他适当的法律救济。

《民法典》明确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一方出现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另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需注意,通常情况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不允许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为原则,允许分割为例外,这主要是为了维护家庭的稳定。根据上述规定,只有当一方的挥霍行为严重损害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利益时,另一方才能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此外,《民法典》还规定,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若夫妻一方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存在不正当关系的第三者,该赠与行为不仅侵犯了配偶的财产权,还因违反公序良俗而无效。因此,另一方有权要求第三者返还上述赠与财产。

家庭和谐稳定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石,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自然也包括了向往美好的家庭生活。因此,树立正确的婚恋观、维护夫妻间的忠诚与美好的婚姻关系,就显得尤为重要。

在婚姻中,夫妻应该相互忠实、相互尊重、相互关爱,共同营造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环境。家庭成员之间应该敬老爱幼,互相扶持,共同守护这份来之不易的和谐。

同时,合法配偶应当时刻增强自己的权利意识,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积极采取行动维护自己的权益。

无论最终结果如何,夫妻一方出轨后,原配是否能将出轨者赠与给“小三”的钱全部追回,这并不是问题的核心。重要的是,婚外情的行为本身就应受到道德的谴责。感情是纯粹的,不应被买卖,“小三”并非受害者。那些企图通过与有经济实力的有配偶者发展不正当关系来“养活”自己的人,其观念本身就是一种扭曲的价值观,违背了公序良俗和社会道德。珍爱名誉、树立自信自强自尊自爱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才是我们安身立命、长久幸福的根本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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